党委巡察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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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

学校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、校长担任;副组长由纪委书记、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,日常工作由纪委书记负责;成员由学校办公室、发展规划处、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、党委巡察办公室、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教师工作部、党委统战部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审计处、工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,成员职务如发生变动,由接任人员自然递补。

党委巡察办公室

党委巡察办公室是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,作为学校党委工作部门,向学校党委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,传达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与部署,担校内巡察统筹协调、指导督导、服务保障工作职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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