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
(一)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;
(二)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,确定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;
(三)听取巡察工作汇报;
(四)向学校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;
(五)研究巡察工作成果的运用,分类处置,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;
(六)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;
(七)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。
党委巡察办公室
(一)向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,传达贯彻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安排;
(二)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;
(三)承担政策研究、制度建设等工作;
(四)对学校党委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;
(五)定期组织召开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,通报情况,会商研究问题,落实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要求;
(六)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、考核、监督和管理;
(七)研究处理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